交換角色的迷思
在職場,若你不是僱主,便是僱員。如果你是僱主,你的身份可以是公司的東主、或是合夥人、或是股東,總體來說,是有資產關連、有資金投資、或有利益關係。你也可以是受僱的僱主,受薪負責經營和管理業務、成為公司團隊的上司,帶領員工創造績效。
若你是僱員,是受薪的,就要服在多個制約之下。在法律上,你是受僱傭合約和公司條例約束的;在法理上,你要在合理的條件下服從上司的領導,聽從工作的安排、指派和要求;在見證上,你要在崗位上成為榜樣,作鹽作光。
以上都是書本裏的道理,放諸四海皆準,然而,職場的現實版卻是另外一個處境。不同行業,不同公司,不同文化,不同群體,又衍生出眼花撩亂的局面,使僱主和僱員分别陷入不能自拔的困境當中。
作為僱員的,活在僱主和公司的規範之中、面向客戶的工作壓力,在這夾縫下心裏常有不甘,不其然與外面的職場作比較,總覺得别家的草地更綠,别人的上司更通情達理,如何跳槽?作為僱主的常為生意憂心,抱怨員工不合拍、不同心、能力低、表現差,從那裏可以招聘有心有力的班子?
《王子與乞丐》(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)是馬克‧吐溫(Mark Twain)的著作,描述兩名長相一模一樣的小男孩:一位是居住在倫敦最窮的貧民區,經常受父親虐待的孩子湯姆‧康第(Tom Canty);另一位是當今的國王亨利八世的兒子愛德華王子。他們因厭倦各自的生活環境,兩人都很羨慕對方的生活,於是相約交換身分。國王去世,湯姆差一點繼承了王位,最後愛德華仍是回去爭取成為國王。這書是諷刺社會,道出人性從來就是不安於現狀,管你是王子或是乞丐。在職場上也會碰到如斯的傳奇故事,或許你就是其中的幽默主角。
肩負任何身份,擔當任何職位,都各自有其難處,骨子裏沒有人有興趣去繼續留戀自己的角色,僱主偶爾想當僱員,僱員夢想成為老闆!交換角色嘗一嘗相對身份的滋味,回頭可能更懂得去體諒和容忍别人的難處。
齊心協力,和衷共濟
在窗内的蒼蠅看見外面陽光普照而企圖闖開出路,在窗外的蒼蠅卻羡慕屋內的温暖正努力賺門。任何的角色扮演,必會突顯其優勢和劣處,卻沒有一面倒的好處。
做僱主的可以自己話事,一言堂,想做就去做,不受别人規管或干涉。他是僱員所羡慕的人生,也是不少人心目中事業的終極:要做老闆。做僱主有其利必有其弊,他要負起經濟的擔子,把自己的積蓄全部押上,隨時準備承受「一舖清袋」的風險。作為公司的法人,要承擔業務上的財政、法律、倫理、社會的責任。老闆常常面對失控的恐懼、失敗的噩夢,或受到「不能輸」的壓力威脅,患得患失的心態。
受僱的有矛盾是可以理解的,不過,與僱主相比,僱員享有自由,下班後便可以照顧家庭,可以發展愛好和喜好,生活可以多姿多彩。不論公司的財政景況,僱員每月仍可按時支取薪金,公司倒閉仍有法律保障可領取遣散費,做老闆的就沒有這麼優厚的待遇了。
由於身份和責任不同,僱主和僱員皆扮演不同的角色,成就不同的目標。僱主是創業者,要為自己的決定作選擇,僱員是就業者,被僱主選上受僱。僱主要主動,身先士卒為業務披荊斬棘,承擔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,僱員是被動的,按指令執行任務,經濟風險甚低。中國的營商理念支持多勞多得,作僱主的放進整盤生意的投資、心思、心血、心力,和所冒的財務風險,確是較僱員為多,故此,他應得到更高的回報,這是理所當然的,僱員沒有理據去妒忌他。
一般人只從自己的利益出發,傾斜對自己有利的事,管它合理和公道與否,其他的事就不考慮了,事不關己,己不勞心,為何自找麻煩。因這利益的偏見,僱主和僱員自然成為對立。
作神忠心的管家
聖經教導我們如何作僕人(員工)。「你們作僕人的,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總要存心誠實,因為你們敬畏主。」(西三22)。
同樣,作主人(僱主)的更要受教。「作主人的,你們待僕人也是一樣,不要威嚇他們,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在天上同有一位主,他並不偏待人。」(弗六9)。
僱主和僱員都是按神的形像受造,事奉同一位在天上的主,理應彼此衷誠合作,齊心協力,作神忠心的管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