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提出強逼走路的教訓。「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」(太五41)。羅馬法律規定,羅馬兵丁可以強募老百姓供給食糧、宿處、背負行裝等,可以隨意要求路人背他的行李,替他服一里路的勞役,但也以一里路為限。耶穌用這熟悉的事例,表達祂的「超越」的人生觀。
第一里路是強制的,是法律的定規,是做公民的義務,是任何人都要履行的基本責任;不管是否高興去作,不論願意與否去承擔,因為這是規定,人總是不能擺脫的。人若按章遵守,雖非出於心甘情願,是被迫、無可選擇的,也要完成第一里路的義務和責任。平常人的心態多是擔心吃虧,凡事可免則免,缺少自發性和主動性,不加思索的只做最少量的工作,滿足最起碼的標準,達至最低的要求。既要求走一里路,便很實際的只走這里路。
第二里路不是法律的要求,是超越律法的,是超出我們當盡的義務和本份的,是滿有自發性、甘心樂意作出愛的回應和行動的。這不僅是應付了責任或義務,而是要做得盡善盡美,不但盡上本份,且要遠超過别人的要求和期望,有過之而無不及。走第二里路涵蓋犧牲、吃虧、受苦、捨己在其中,從大我出發,追求共同利益,進入新境界,開創傑出的成果,建立卓越的文化,塑造優美的品格。
商業社會還是停留在第一里路的目光,付出最少而賺取最多的思維,就是一本萬利的原則。這只會造成自私自利的生態,最終無人真正獲益。鼓勵第二里路的文化,人的品格自會優化起來,關愛蔓延開去,人間頓覺有情,營商產生簇新的化學作用,社會出現不一樣的局面。
在商場和職場有人不走第二里路,並非他們不明白、不同意其深遠的貢獻,而是從效益的立場出發,認為這是勞民傷財的舉動,商人經濟掛帥、精打細算,就是不會多做、多花資源,因為未能體驗回報。事實上這是心態的猶疑多於利益的考慮,固有的營商價值觀念也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; 以退為進,以患為利,以迂為直,可以是另類的思維。
在生活裏很多人都不熱衷走第二里路,因為自己已自顧不暇,為何還要自找麻煩;既不是法規的,為何多此一舉,使别人白白得益。「各家自掃門前雪」單顧自己的文化,慢慢蠶食心態,使人變得自私自利。
馬太福音第五章記載耶穌的登山寶訓,講論「不要與惡人作對」(太五39),呼召我們善待「惡人」和愛「仇敵」。所採用的四個例子,第二里路是其中一個例子,中心思想就是不要與惡人作對。兩里路不是法定路途的雙倍,而是超越、多做、多給的含意。出於對人的愛、對人的愛,我們付出超越的服務,顯示人在回應奇特處境時所展現的特殊行為,積極的有力生活,待人接物要用心、更需要用腦,以别人的好處出發,切忌說廢話去敷衍人、誤導人。這些並非規條,可取其精義,按其原則而應用,面對惡人和仇敵也是一樣,需要有智慧,按心中的純正、手中的巧妙而行。
第二里路不一定是犧牲的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