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場是一個地點,是辦公、做事的場所;這包括辦公室、市集、股票市場、網絡空間、電子商店、家庭式經營等;有固定的、有流動的、有實體的、也有虛擬的形式,包羅萬有。
職場是由一至數名個體所組成的群體,每個體在職場上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及負責不同的工作和職責。這群體是有機體,建立有生命的社區。「公司」的英文是company,是源自拉丁文com panis,原文的com是「一起」,panis是「麵包」,兩字合起來就是「一起分享麵包」的意思,麵包是生活、生命所需。能夠一起分享食物、共同生活,意義深遠,故此職場是一個分享生命的場所。
職場不單是為賺取養家餬口的地方,不只為滿足生活所需而毫無選擇地參與,原來工作可以帶來生命的建造、生命的分享,其目的和意義是十分崇高的,並非「為兩餐」、也不是為了賺錢這麼膚淺。
工作的意義
根據職場的統計資料,一般人一生平均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是在職場,工作是人生的一項重大投資,人理應在工作上追求好績效和高回報。生產力的全盛時期是在20至 60歲之間的40年,就是人生的事業階段,可見這也是神的心意。如果信徒在職場能持守真道,發揮潛能,所匯集的影響力量是何等強大!這絕對可以改善職場文化,為社會帶來福祉。
工作的意義是因人而異的。有人看工作只是謀生的途徑,為賺取報酬滿足生活所需;工作成為交易,僱主付出金錢,僱員付出技能,僱工付出氣力。有人生活無憂,工作只是為了消閒,打發時間,作精神寄託,也好向持份者交待。滿有理想的人,壯志雄心,工作成為奮力向前推動的媒介,實現夢想是非金錢可以定價的。
除了賺錢之外,工作還有殊多的意義。工作是精神、情感或精力投入的活動,與是否有報酬無關。在工作中人自我表達,其成果、成就或成功可以滿足理想,加添自信,對社區有益,並且榮耀神。工作的要點並不是工作的性質,而是看重如何藉工作回應神的呼召。
「若有人不肯做工,就不可吃飯。」(帖後三10),每個人都應當作工,聖經不鼓勵閒懶,惟有工作才可以實現自己在社會上的存在價值。職業無分貴賤,總要敬業樂業;工作並沒有聖俗之分,卻有職份和性質之區别,整體來說,工作都是神聖的,我們藉著工作,忠心服侍人,操練屬靈生命,建立自己。
孔子說:「飽食終日,無所用心,難矣哉!」又說:「群居終日,言不及義,好行小慧,難矣哉!」指的就是遊手好閒的無業之輩。聖經絕不認同這些不務正業的人,用勞力換取米糧,原是一種本份,人類有史以來便是如此,亞當「必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」(創三19)。只有開始作工,才能領會工作帶來的賜福。
工作的目的
頭六日神創造天地萬物,從無變為有,從亂變為序,工作繁重,事無大小,親力親為,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。神是「工作」的神,教導我們做任何的工作,不論高低層次,都可以體會其豐富的意義和多姿多彩的過程,發揮無限創意,是可以得著享受和滿足的。
工作有多個目的,包括靈性方面、物質方面和個人方面。靈性方面,工作是神的計劃,透過工作我們得以侍奉神、服務人、事奉教會,展現神創造的目的,這是屬靈的回報。物質方面,我們以勞碌工作換取生計,養活自己和家人,奉獻供養神家,回饋社會,這是物質的回報。個人方面,工作使人成長和成熟,表露個人的恩賜和才能,這是個人的回報。金錢物質的報酬與生活相關,而屬靈的價值卻存到永恆。
投身職場,不論你是老闆抑或僱員,都是要工作的。不同身份、不同職位、不同責任,自然有不同的範疇、不同的要求、不同的期望。神使我們藉著工作,去體驗工作的目的,從而領受多方面、多層次的回報。
人類與其他受造物最大不同之處,其一就是工作。只有人可以有工作,而工作表達了人在地上存活的目的。
工作的召命
神創造天地萬物,按自己的形像造人,呼召人「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,治理它」(創一28)。人代表神治理大地,包括修理、看守、保護,與神同工。
職業(vocation)的拉丁文是vocatio,意思就是召命(calling)。工作的召命一般都是按個别的天份、恩賜、興趣和抱負,透過職業和責任,再加上工作的內容和義務,整合出來。
神的召命並不只在工作,而是覆蓋全人。神的召命並不是止於工作完成,而是要我們成為神所喜悦的人。在舊約,召命是指神召喚人參與祂對世界宏偉的計劃;在新約,召命則指被邀作基督門徒而得救贖。然而,神的呼召臨到我們有三個向度:我們有屬祂兒女的身分(to belong),我們活出分別為聖的真實生命(to be)及我們作神的聖工(to do)。因此,尋找召命實非等同尋找一份職業、工作、崗位,或要活出在社會、家庭及職場上的角色,雖然我們是靠著這些真實的生活場景來尋索及實踐。
工作的呼召不是給一些特定的人,而是給所有人。我們不單只為自己、自己的家庭、自己的兒女、自己的榮譽去工作,更要為這位賜人智慧的神。工作是依靠神的恩典和力量,並不是單憑自己的聰明、才幹和能力。人應從永恆的角度看人生的職業,認定神對每一個人的工作都有召命,而神給予這呼召的同時,必定賜給他們充足的聰明、才智和能力去完成使命。
一般來說,工作上的召命個人雖然不容易發覺,但可透過兩項要素去驗證召命,就是神所賜完成工作的能力,和樂在工作的感覺,幫助我們確認神給予工作的召命。
司馬遷指出:「人固有一死,死或重於泰山,或輕於鴻毛,用之所趣異也。」當一個人明白工作的深遠意義與崇高價值,縱然面對惡劣環境,甚至生命威脅,他仍要不顧一切勇往直前,排除萬難也要克服,這就是工作召命的影響力。
工作是敬拜
「修理看守」這字句在舊約聖經原文出現了不下290次,通常都被翻譯為「事奉」或「敬拜」。神在十誡中吩咐我們不可跪拜任何形象,也不可「事奉」它們(出二十5)。此外,聖經常用「看守」來描寫祭司的工作,例如利未人要謹守法櫃的帳幕,在帳幕的四圍安營,免得憤怒臨到以色列會眾(民一53)。利未人要「看守」會幕一切的器具(民三8),可見「看守」也有保衞防護的含意。聖經提及亞當「看守」伊甸園,首要目的是敬拜神,與祂相交,享受祂的同在。
聖經原文常用這「修理看守」相同的字眼來描述「工作」、「服事」和「敬拜」。工作原是敬拜的觀念對希伯來人並不陌生,在舊約時代,工作與日常生活實際上是分不開的。百姓大多在家作業,工作與家庭都是在一處;把頭生及初熟的產物奉獻為祭,工作與敬拜合而為一。所以希伯來人對工作有較廣闊的看法,對敬拜也有獨特的瞭解,這有助我們明白工作原是敬拜的觀念。
工作是基於「外在」的誘因和「內在」的動力。「外在」是物質上的滿足,薪金可提供物質和食物,供生活所需。「內在」是指心靈、情緒上的滿足,例如工作完成的成就感。有些人擁有更高層次的推動,那是一種永在的動感,來自信仰與朝向永恆的動力,他們定意透過工作去榮耀神(林前六19-20)。這就是敬拜的工作觀,或是工作的敬拜觀。
工作是服務
「人人要照自己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,作神各種恩賜的好管家。」(彼前四10)神賜給人不同的恩賜、才幹、能力,為的是要人彼此服事,叫人得益處。我們生活所需、每日所用,都是很多人努力工作的成果,照樣在職場上,我們也可以直接和間接的去服務他人,使人受惠。
「你們無論做甚麼,都要從心裏做,像是為主做的,不是為人做的;因為你們知道,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作為賞賜。你們要服侍的是主基督。」(西三23-24)基督的救贖更新我們工作的意義,除了服務人,更是服侍主,工作變成是為主而作,把工作的目標昇華至有地位、有尊嚴、有定向、有價值的境界。若我們看重神,順理成章我們也必然看重工作,自當加把勁落力把工作做得出息。
加爾文說:「我們生活的真正目標,是在服侍人之中服侍神。」
工作是管理
神使人治理大地,是神給人的工作使命。大地包羅萬有,動物、植物、飛鳥、昆蟲、魚類等,這是很龐大而沉重的職任。沒有虚心的學習,勤奮的作工,無比的耐力,是不能成事的。管理者不能鬆懈,必須按需要善用資源,協調內外,要有敏銳的觸覺,綜觀棋局的視野,還需要果斷的能力。
管理别人之前,先要管理自己。「要安分做工,自食其力」(帖後三12),要安分作工,是非常有震撼力的提醒。在職場上,人容易受環境影響,被人際關係困擾,面對工作的壓力,受利益和貪婪引誘,遂變得煩燥,不安本分,偏離理性,扭曲思維,惡性循環使工作的表現每下愈況。我們要力求保持知足,才是得力的泉源。孔子有言:「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」,要得天下,必先從個人修養開始,要在職場做大事,必先好好管理自己。管理情緒,成了管理個人的必備條件,工作離不開與別人溝通,個人穩重平和的情緒是必要的,不能把自己的煩惱帶回職場上,更不可把難堪強加諸他人身上。
管理的經驗使人處事老練,思想成熟,產生責任感和歸屬感。我們對工作要有承擔,一旦「褙了上身」,一切皆上心、用心、勞心。對同事、工作團隊,要用非以役人,乃役於人的精神,身先士卒。工作要充滿熱誠,心思細密的計劃,凡事計算代價,不可脱離現實,力求人人都享有滿足的工作。
工作是祝福
藉著工作,我們供養家人,也幫助有需要的人。因著我們所做的工,社會被推動,民生得改進,帶來美好的明天。工作是個人的尊榮,「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。」(箴三十一31)。
耶穌來到世間,按著人的規律以木匠身份在世間勞動工作,除了繼承祂養父約瑟的衣缽外,木匠的工作都是一門手工藝,是個人學習和鍛練的好機會。保羅以織帳棚為生,供自己生活所需,不用依賴教會的供養,也減低信徒在經濟上的負擔,他得以安心在傳道的事工上。「總要勤勞,親手做正當的事,這樣才可以把自己有的,分給有缺少乏的人」(弗四28)。他們的工作展示勞力、勞碌可帶來生活的供養,樹立可敬佩的工作典範,達成事奉神、祝福人的目的。
工作雖然是來自神的懲罰,但也是祂所賜的福氣。以色列人需要工作,要長大,要學會自己勞碌得食,神應許他們,「耶和華你的神要在你一切的收成上和你手裏所做的一切賜福給你,你就非常歡樂。」(申十六15)。
傳道書中出現了35次「勞碌」,描繪工作的成果是虛空的(傳一14, 二11, 17, 十二8)。雖然工作是勞碌,過程是絕望、大患、虛空、憂慮、愁煩的(傳二20-23),但人仍要抓緊工作的機會(傳十一4-6);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工作是榮耀神、幫助人的操練。「無論做甚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做。」(林前十31),工作確是蒙福和施福的媒介。
上班一族要好好經營快樂的人生,賦予工作合宜的價值和意義,並將恩賜才幹融入工作裏,恩待自己、賜福他人。